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1371-2540GDGH2004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2025年物业清洁用品、包干区清洁工具、日常物业维修常用物材等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日
二、变更内容
1.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 变更原因:其他原因。
3.变更内容。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5年5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1)原招标文件P58页—P65页
附表三:评标项目的分值分配表(适用所有包组,单独提示的除外)
包组 |
评分项目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合计 |
包组一 |
分值 |
20分 |
30分 |
50分 |
100分 |
包组二 |
分值 |
20分 |
30分 |
50分 |
100分 |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同类项目 业绩 |
5分 |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5分。 注:同一客户有多个供货案例的,按一个计算;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可。 |
2 |
客户评价 |
5分 |
提供用户考核评价证明材料,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同一个业主不累计加分),本项满分5分。 注:需提供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评价为优秀或良好或百分制在90分或以上的)文件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3 |
管理体系认证 |
6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书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原因未能获得的,可对应得分。 |
4 |
配送车辆 |
4分 |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专用货车,每1台得2分,最高得4分。 注1: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同时提供①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无效);②车辆图片。缺少一项均不得分。 注2: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②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须与出租方一致,否则无效);③车辆图片。缺少一项均不得分。 注3: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4:提供证件不清淅或不齐全的不得分。 注5: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的不得分。 |
合计 |
20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表五:技术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15分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号条款、三、商务要求除外): (1) 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 (2) 有1-3条负偏离,得10分; (3) 有4-6条负偏离,得5分; (4) 有7-10条负偏离,得1分; (5) 有11条或以上负偏离,得0分。 注:内容涉及分包组的,仅需按包组一的内容响应。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2 |
售后服务方案 |
7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所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2.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序号1.得0分的不参与以下评审): (1)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完整且详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5分; (2)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任意一项内容不够明确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不够明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 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 |
3 |
配送方案 |
8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五、供货要求”所制定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⑥专人跟踪)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2. 根据投标人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序号1.得0分的不参与以下评审): (1)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⑥专人跟踪,方案完整且详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6分; (2)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⑥专人跟踪,任意一项内容不够明确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⑥专人跟踪,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不够明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 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 |
合计 |
30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表六:价格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50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附表七:商务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二)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同类项目 业绩 |
5分 |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5分。 注:同一客户有多个供货案例的,按一个计算;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可。 |
2 |
客户评价 |
5分 |
提供用户考核评价证明材料,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同一个业主不累计加分),本项满分5分。 注:需提供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评价为优秀或良好或百分制在90分或以上的)文件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3 |
管理体系认证 |
6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书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原因未能获得的,可对应得分。 |
4 |
配送车辆 |
4分 |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专用货车,每1台得2分,最高得4分。 注1: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同时提供①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无效);②车辆图片。缺少一项均不得分。 注2: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②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须与出租方一致,否则无效);③车辆图片。缺少一项均不得分。 注3: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4:提供证件不清淅或不齐全的不得分。 注5: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的不得分。 |
合计 |
20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表八:技术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二)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15分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号条款、三、商务要求除外): (1) 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 (2) 有1-3条负偏离,得10分; (3) 有4-6条负偏离,得5分; (4) 有7-10条负偏离,得1分; (5) 有11条或以上负偏离,得0分。 注:内容涉及分包组的,仅需按包组二的内容响应。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2 |
售后服务方案 |
7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所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2.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序号1.得0分的不参与以下评审): (1)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完整且详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5分; (2)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任意一项内容不够明确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不够明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 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 |
3 |
配送方案 |
8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五、供货要求”所制定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尤其针对紧急而少量采购情况)、⑤专人服务)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2. 根据投标人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序号1.得0分的不参与以下评审): (1)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方案完整且详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6分; (2)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任意一项内容不够明确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不够明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 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 |
合计 |
30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表九:价格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二)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50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更正为:
附表三:评标项目的分值分配表(适用所有包组,单独提示的除外)
包组 |
评分项目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综合信用(商务一部分) |
价格部分 |
合计 |
包组一 |
分值 |
10分 |
35分 |
5分 |
50分 |
100分 |
包组二 |
分值 |
10分 |
35分 |
5分 |
50分 |
100分 |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同类项目 业绩 |
3.5分 |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0.7分,最高3.5分。 注:同一客户有多个供货案例的,按一个计算;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可。 |
2 |
客户评价 |
6.5分 |
提供用户考核评价证明材料,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1.3分(同一个业主不累计加分),本项满分6.5分。 注:需提供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评价为优秀或良好或百分制在90分或以上的)文件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合计 |
10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 |
附表五:技术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2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号条款、三、商务要求除外): (1) 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 (2) 有1-3条负偏离,得15分; (3) 有4-6条负偏离,得10分; (4) 有7-10条负偏离,得5分; (5) 有11条或以上负偏离,得0分。 注:内容涉及分包组的,仅需按包组一的内容响应。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2 |
售后服务方案 |
7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所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2.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序号1.得0分的不参与以下评审): (1)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完整且详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5分; (2)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任意一项内容不够明确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不够明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 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 |
3 |
配送方案 |
8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五、供货要求”所制定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⑥专人跟踪)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2. 根据投标人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序号1.得0分的不参与以下评审): (1)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⑥专人跟踪,方案完整且详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6分; (2)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⑥专人跟踪,任意一项内容不够明确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⑥专人跟踪,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不够明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 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 |
合计 |
35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表六:价格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50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附表七:商务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二)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同类项目 业绩 |
3.5分 |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0.7分,最高3.5分。 注:同一客户有多个供货案例的,按一个计算;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可。 |
2 |
客户评价 |
6.5分 |
提供用户考核评价证明材料,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1.3分(同一个业主不累计加分),本项满分6.5分。 注:需提供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评价为优秀或良好或百分制在90分或以上的)文件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合计 |
10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综合信用分 |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 |
附表八:技术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二)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2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号条款、三、商务要求除外): (1) 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 (2) 有1-3条负偏离,得15分; (3) 有4-6条负偏离,得10分; (4) 有7-10条负偏离,得5分; (5) 有11条或以上负偏离,得0分。 注:内容涉及分包组的,仅需按包组二的内容响应。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2 |
售后服务方案 |
7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所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2.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序号1.得0分的不参与以下评审): (1)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完整且详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5分; (2)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任意一项内容不够明确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 ①服务范围、②服务能力、③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不够明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 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 |
3 |
配送方案 |
8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五、供货要求”所制定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尤其针对紧急而少量采购情况)、⑤专人服务)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2. 根据投标人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序号1.得0分的不参与以下评审): (1)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方案完整且详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6分; (2)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任意一项内容不够明确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 ①仓储、②分拣、③打包、④配送计划、⑤专人服务,任意两项(或以上)内容不够明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 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 |
合计 |
35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表九:价格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二)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50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东街23号、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科教大道1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25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杨先生
电话:020-37625911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